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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专家解读: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田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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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专家解读: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田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26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田长制”实施方案(聊江管发〔2021〕18号)》。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明确“田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每块耕地都有“田长”进行管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为各级政府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提供一个总抓手,也将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供“一剂良方”。

    四、重要举措

  文件制定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督查考核、突出舆论引导四个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田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管委会考核、乡镇督导、村为主体、“田长”落实的耕地保护体系,形成全面保护、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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