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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度假区农业农村局
2023-05-10
一、起草背景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河湖管理保护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一些地区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一些地区先行先试,在推行河长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深入调研、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023年2月16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现场会议在临清市召开,会议要求,各县区要于3月底前,以政府名义出台相应奖励政策、资金配套文件,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制定依据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办发〔2017〕24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办发〔2018〕28号)等文件要求,征求了各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意见,组织完成会签,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部分,18项内容。
第一部分,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措施3个方面。
第二部分,河湖长制管理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分工、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实地检查、考核结果运用5个方面。
第三部分,河湖长制管理考核分值分解。包括日常组织管理、河湖清四乱工作、涉河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暗访检查及卫星遥感监测问题整改情况、一河一策落实工作、其他方面、加分项7个方面。
第四部分,区直部门河湖长制管理专项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方法、考核内容3个方面。
四、实质性解读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强化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区、镇、村三级河湖长、成员单位、区河长办工作职责,并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河湖管护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河湖面貌不断改善;二是强化法治机制。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河道管护队伍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三是强化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逐级评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对各级河湖长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区党工委、管委会对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年度责任制考核、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实时更新、维护河湖长制公示牌,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碧水积分”护水平台宣传推广,实现河湖治乱常态化、长效化目标。
五、关键词解释
1.河长制:即由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湖长制:即由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3.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根据省市总河长令相关要求,每个县(市、区)每年需完成不少于一条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作。
4.碧水积分:按照省河长办相关要求,各县(市、区)要参照先进县区经验,针对河湖管护现状,全面建立“碧水积分”APP。
5.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河湖管理保护问题。
6:一河一策:河长制工作的“一河一策”,可以理解为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存在问题摸排、解决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安排、责任主体明确和治理措施确定等主要方面。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河长制工作服务中心董金伟
联系电话:0635-7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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