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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区教体中心:于集镇中心小学 2022年新生一年级招生方案
时间:2022-07-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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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3240323

名称:

度假区教体中心:于集镇中心小学 2022年新生一年级招生方案

发布单位:

于集镇中心小学

发文日期:

2022-07-19


一、招生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我校服务村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

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于集镇中心小学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办法

(一)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招生划片的依据为于集镇中心小学划定的区域,最大限度保障服务村及镇直部门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于集镇中心小学服务村及镇直部门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我校就读。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可以到我校就读;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的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可以参与划片招生,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可以到我校就读。入学后享有和我校服务村内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多处房产或租房地址的,报名时只可选取一处学校。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按照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推荐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我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我校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在籍在学。

4.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我校将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加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5.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我校将主动对接扶贫等部门,了解服务区内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施策,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我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三、招生材料

于集镇中心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 类:学校服务村及镇直部门户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 类:学校服务区内有房产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

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 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于集镇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于集镇中心小学服务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于集镇中心小学服务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

纳凭证;

③6 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 类:学校服务区内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

纳凭证;

③6 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止 2022年7月18 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 20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

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 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招生政策发布之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今后入学时,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 年 6 月 17 日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 7 月 30 日前送交于集镇中心小学和区教体局,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我校按照区教体局精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打造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2年统一招生时间为 7月20日—8月10日。

8月25日前,我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招生名单,报于集镇中心小学并区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我校2022年新生一年级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0日26日)

根据省市区及于集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要求,2022年我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度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扫码登录,后续在电脑浏览器上进行信息采集。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除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为逐步实现招生平台和省市政务平台的对接,2022年我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登录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

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在平台上传租房协议。

2022年网上报名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到于集镇中心小学。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我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我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3 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只有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7 日—28日将相关材料送交于集镇中心小学,由于集镇中心小学统一送区教体局基教科;7月29日—30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8月1 日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4日—8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学校录取(8月4日—8日)

采取单校划片和联合招生2种方式。

单校招生:我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联合招生:如果我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于集镇中心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意见,实行于集镇各小学联合招生,根据录取类型的人数确定联合招生的对象,具体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参与联合招生的所有对象,可以在于集镇所辖不满招生计划的小学随意选择,按照报名时间确定是否录取。

2.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四、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于集镇中心小学成立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今年的招生工作。并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新生入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要通过政策解读、网上政策宣传、公开监督咨询渠道等措施,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要坚持政策稳定和提前告知相结合的原则,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个年级学生家长,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充足时间。要不断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我校将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班额、程序、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在公众号公布。办公室有专人值班,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我校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我校将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15日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全面、真实的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其他年级学生学籍严格按规定管理。

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我校将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生纪律。我校将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于集镇中心小学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不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并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我校将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五)严格违规查处。我校将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凡是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并查实的,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参与材料造假的人员和社会机构,将情况报送相关管理部门,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造假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本意见的解释权归于集镇中心小学所有

招生咨询电话:

刘立忠                 18563556979

祝华昌                 15863579626

      高秀丽                 13562032749

郭广禄                 15965247988

       冯公胜                 15963188590

王占广                 15966219242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中心小学

2022年7月19日

于集镇中心小学

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立忠

副组长:祝华昌

成  员:高秀丽 郭广禄 冯公胜 王占广

                当天值班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于集镇中心

小学3104室(3号楼一楼总务处),祝华昌同志担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22年新生招生具体工作。

于集镇中心小学

2022年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梁永胜

组  员:刘洪丽  王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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