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援助卡》发放
时间:2022-06-30
字号: | 打印|
索引号:

1137150000443106XL/2022-13241879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援助卡》发放

发布单位:

湖西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06-30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事依据:1.《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卡发放》”。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年4月2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办理条件: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来源:便民服务中心提供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复印1验原件,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办理方式:湖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度假区·湖西街道·办理

http://lczwfw.sd.gov.cn/lc/

)受理窗口:湖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期限:7工作日

)承诺期限:7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受理窗口电话:0635-6171682

业务咨询电话:0635-6171683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网上查询:聊城市政务服务网     http://lczwfw.sd.gov.cn/

2.现场查询:湖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十)监督电话0635-12345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予以更新,详版请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点查询或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3715000035

鲁ICP备17043948号-1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