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0000443106XL/2022-13241878
就业援助
湖西街道办事处
2022-06-30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办事依据: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年4月2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3.《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卡发放》”。
(三)办理条件: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1份,纸质;来源:便民服务中心提供)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来源:申请人自备)
(五)办理方式:湖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度假区·湖西街道)办理
http://lczwfw.sd.gov.cn/lc/
(六)受理窗口:湖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七)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八)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九)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十)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二)受理窗口电话:0635-6171682
业务咨询电话:0635-6171683
(十三)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网上查询:聊城市政务服务网 http://lczwfw.sd.gov.cn/
2.现场查询:湖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十四)监督电话:0635-12345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予以更新,详版请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点)查询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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