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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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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重点工作安排。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重点业务工作;重要工作事项与为民服务实事等内容。

5.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内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度假区资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渠道。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cdjq.gov.cn/)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⑴通过微信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⑵本机关在窗口单位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机构为: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度假区管委会南300米(原正大实业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011010     

电子邮箱:djqgtfjbgs@lc.shandong.cn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度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度假区管委会南300米(原正大实业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011006        

电子邮箱:djqgtfjbgs@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传真:0635-6066702

电子邮箱: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及部门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市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电话:0635-8288203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地址:聊城市松桂路77号

电话:0635-8939135

此指南更新日期: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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