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00MB2809831X /2024-45235930
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解读
度假区住建局
2024-01-31
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cdjq.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303室,邮箱:252000,电话:0635-7100665,传真:0635-71006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高度重视。对照《2023年度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自查总结,我局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文件解读。并在行政权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美丽村居、黑臭水体、财务等多个方面进行公开,目前到2023年12月31日止,全局已发布信息334条,2023年全年发布71条,公开质量获得公认和好评。
(一)主动公开
根据《度假区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职责分工》和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我局编写了2023年政务公开服务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上传,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发布信息7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会议2条、重要部署执行情况1条、管理与服务公开14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生态环境水污染治理1条、乡村振兴工作进展2条、住房保障11条、财政信息类2条、农村危房改造13条、重大项目批准实施类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1条、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条、组织管理类3条、政务动态1条。具体子项事项数量分布如下图: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3年我局全年共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条,按时答复3件。我局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时回复申请人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时回复申请人诉求。按照要求上传发布文件,加强规章集中公开后的管理,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及时上传相关政策文件,并提过不同形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在进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单位)》,每次经领导审核后才进行发布。未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未传播不健康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局所有相关信息均可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主要依托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cdjq.gov.cn)进行发布,主动按照住建局公开目录进行公开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帮助各级各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明确责任,根据领导分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我局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二是社会评议。为强化社会监督,我局上传公开了监督渠道监督电话,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所收到的信件及咨询及时回复到位,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实效,让权力得到监管,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时时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求,规范发布政务信息,严格遵守发布程序,在进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单位)》,每次经领导审核后才进行发布。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严禁传播不健康信息。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个别信息项未及时更新问题。
二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保持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的“高压”态势,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在接到相关通知后第一时间受理,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并及时更新,充分展示本部门、本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和实效,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不在出现更新不及时和漏传问题。
二、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业务能力,挖掘工作亮点,创新栏目内容,并灵活运用图表、图片等可视化元素对政策进行解读,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我局认真落实度假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产生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反馈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更好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三)我局2023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条,未收到政协提案;
(四)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住建领域信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