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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建设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07-26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5-6057882
邮 箱:djqzwzx@163.com
通讯地址:聊城市度假区南外环路与聊阳路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北C座1楼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 编:25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聊江行审环表审[2024]2号
| 2024年7月26日 | PDF文件 |
关于对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pdf
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关于对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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