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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奖励】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法
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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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学生评优奖励】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法

发布单位:

度假区教育体育中心

发文日期:

2023-11-28


一、学校推荐

(一)组织发动

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二)班级初评

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结果须由评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学校审核

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推荐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四)公示

依据投票结果,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校内宣传栏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各科考试等级和1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异议反映联系方式(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各乡镇(街道)小学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联合校(县直中小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后直接上报县教体局)。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二、联合校、初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

各乡镇(街道)联合校、初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拟确定表彰人选上报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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