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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DR-2022-0020002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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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00MB2809831X/2022-13234640

名称:

DQDR-2022-0020002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21

发文日期:

2022-03-21

文号:

聊江管办发〔2022〕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度假区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

文件状态:

有效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分支机构:

为全面保障和推进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3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保障和推进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1号)要求,结合度假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更好地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聊城市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工作目标

按照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集中攻坚,在全社会掀起重信守诺的风气,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大幅提高,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打响“信用度假区”和“信用聊城”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对标对表着力提升城市监测全国排名。全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广使用信用承诺制,加大力度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双公示”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持续推进诚信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切实加强信用队伍建设。保障聊城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前50名。

(二)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完善政务信用记录。聚焦“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清理存量。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失信预警提示机制,严防发生增量,实现政府机构零失信。

(三)开展市场主体黑名单清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建立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在行政审批、招投标等领域予以限制,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严重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整改,进行信用修复,退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降低严重失信主体存量。

(四)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全区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格式要求,将“双公示”信息及时、合规上报至区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由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区级所有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部门,要签订承诺书(附件3),及时、合规开展“双公示”统计,确保达到100%

(五)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归集信用信息,于20223月底前,将度假区成立以来产生的以往信用信息(包括水、电、气等特定信用信息),按照要求,足额、准确、及时上报到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在完成以往信息归集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新产生的信息报送至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常态化。

(六)开展信用核查。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日常监管、表彰奖励、荣誉授予、职称评定、绩效评价、资质审核、备案管理等活动中,开展信用核查,对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联动惩戒,让信用核查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要求,大幅提高失信行为的成本,逐步建立“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秩序。

(七)开展信用惠企便民应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在涉及重点民生领域,落实“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阅”等“信易+”系列信用激励场景和医疗、旅游、餐饮、房地产、环境保护等“互联网+民生+信用”系列信用激励场景,让守信企业和市民享受更多信用便利。

(八)切实抓好“信易贷”工作。大力宣传“信易贷”产品,做好银企对接。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家和地方“信易贷”平台注册、发布金融产品、登记融资需求等事项中遇到的问题。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动辖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提升“信易贷”注册比例和授信放款金额。

(九)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税收缴纳、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旅游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各行业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和“黑名单”发布制度,利用信用管理手段,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十)全面推广信用承诺机制。20223月底前在行政管理领域普遍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市场主体以规范的格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守信践诺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十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

1.落实地方政务信息归集与公开,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共享与应用。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培育与银企对接等活动,有效地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意识。

2.建立市场监督、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使用“征信”字样行为。加强对征信服务机构的监管,积极清理名称或注册范围含“征信”字样但不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严厉打击假借“征信”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促进征信服务公平、公正。

3.防范化解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各类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金融环境显著改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提升。

(十二)加大信用工作宣传力度。通过3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日信用记录关爱日、124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工作。2022年继续做好我区诚信典型评选工作,通过评选,在全区形成“知信、学信、守信、用信”的良好风气。

四、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截至2月底已完成)。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对照任务分工,逐项梳理,制定工作计划。

2.创建阶段(31日至93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月向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报送信用信息,形成例报机制,长期坚持;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实时掌握各指标进度情况,按照时间节点,保证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3.提升阶段(101日至1130日)。按照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指标标准,接受市发展改革委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区创建情况开展预评估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五、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度假区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专班,切实强化对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创建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考核督导等工作。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贯彻落实市级信用制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我区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聊城市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制度》《聊城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聊城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聊城市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等制度。

()创新经验做法。各单位要深化总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将工作的好做法、新经验总结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板,为全区信用工作提供鲜活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推介我区信用方面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助力提高聊城市创建省信用典型城市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严格通报考核。建立周通报和月调度制度。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上报管委会主要领导;要认真总结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安排下阶段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2022年对各镇街、各有关区直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对在创建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影响创建工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度假区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创建典型城市评审指标及度假区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

                3.“双公示”承诺书





附件1


度假区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分支机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全面提高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成立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马广朋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解志超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武尚田 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成  员:袁海涛 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许志华 区财政局局长

李 新 区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主任

刘风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丙刚 区综合治理办主任

姜振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吴素峰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任海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则磊 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郝豪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 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锋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庆彦 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局长

马 力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局长

薛超红 市生态环境局度假区分局局长

吕 月  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燕敬山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效王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

杜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主持经济商务服务中心工作)

王雪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局长

裴文雁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主任

葛 华 区教育体育中心主任

高志骞 湖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建泉 李海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温延峰 于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窦维林 朱老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车继伦 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李 明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 壮  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赵春雪 区政工部四级主任科员

张程程 新城供电中心度假区供电所副所长

孙连民 聊城正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创建典型城市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协调和推进,李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创建典型城市评审指标及各专班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创建指标

指标评审释义

度假区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

一、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情况(20分)

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月均前10名(含),得20分,每落后10名,扣2分;月均低于100名,该指标不得分。

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地级市力争达到前50名。

各专班成员单位

二、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10分)

出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及其机构,每出现1家,扣1分。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及其机构为0个,不得出现新的失信政府机构。

区综治办、镇(街道)

三、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况(4分)

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在营市场主体数量的比例低于0.3%,得4分,高于0.5%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分。

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在营市场主体数量的比例低于0.2%

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情况(2.4分)

创建期内,地级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按月统计核算,重错码率为0的得0.2分,不为0的,扣0.2分。

全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为0

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五、“双公示”情况(4.8分)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合规率、及时率按月统计核算,每个单项达到100%的得0.2分,出现一次未达到100%的,扣0.2分。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合规率、及时率每月均达到100%

区级所有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部门、单位

六、信用信息归集情况。(10分)

创建期末,累计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数据量。数据量超过6亿的,得10分;数据量超过4亿的,得5分;数据量不足4亿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应归集尽归集,并及时、准确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

专班成员单位

七、特定信用信息归集情况。(4分)

在依法依规获得市场主体授权前提下,累计归集整合社保、纳税、公积金、水、电、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八类信用信息数量。每类分别不少于100万条,每归集一类信息得0.5分,最高4分。

3月底前,将度假区成立以来产生的以往水、电、气信用信息应归集尽归集。以后每月25日前将本月新产生的信息报送至区创建典型城市办公室。

区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八、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查询使用情况。(4分)

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比例(应用次数/市场主体数量)在创建期内超过100%的,得4分。不足100%,该项指标不得分。   

5月底前,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比例(应用次数/市场主体数量)超过100%,不低于13000次。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九、信用惠民便企开展情况。(4分)

信用惠民便企应用领域达到20个,得4分,缺少一个领域扣0.2分。

积极开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领域,各行业主管至少推出1个“信易+”应用场景。

专班成员单位

十、“信易贷”注册企业数量。(6分)

创建期末,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地方站和地方自建且与国家平台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占当地在营企业数量的比例超过3%,得6分;低于1%,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分。

3月底前,根据我区在营企业名单,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在“信易贷”平台完成注册,其中湖西街道注册任务100个,李海务街道注册任务30个,于集镇注册任务30个,朱老庄镇注册任务50个。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牵头,区经济发展局做好配合,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十一、“信易贷”授信放款规模。(6分)

创建期内,通过地方自建且与国家平台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或通过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授信金额和放款金额达到100亿元,得6分;低于30亿元,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分。


通过地方自建且与国家平台连通的“信易贷”平台或通过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授信金额和放款金额按市级下达任务抓好落实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牵头,区经济发展局、镇(街道)做好配合

十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情况。(4分)

辖区内相关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形成具体案例。覆盖监管领域的数量达到20个,得4分,缺少一个领域扣0.2分。

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覆盖到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关制度、方案、形成的案例等),按市级下达任务抓好落实

专班成员单位

十三、信用承诺归集情况。(6分)

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符合规定要求的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数量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比值,达到80%的,得6分;低于50%的不得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按比例计分。

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数量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比值超过80%

专班成员单位

十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情况。(2.8分)

制度体系,单项指标0.7分。

贯彻落实《聊城市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制度》、《聊城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聊城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规章制度。

专班成员单位

组织保障,单项指标0.7分。

设立创建省信用体系建设专班所形成的相关资料。

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

人员配备,单项指标0.7分。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

专班成员单位

经费支持,单项指标0.7分。

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

十五、创新经验做法。(2分)

信用方面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被国家部委以上认定并推广的,每项得1分。该项指标最高2分。

探索和总结信用方面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以上认定和推广。

专班成员单位

十六、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控(10分)

1.创建期内,积极推动地方政务信息归集与公开,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共享与应用;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培育与银企对接等活动,有效地支持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工作进展显著,得4分。

推动地方政务信息归集与公开,开展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培育与银企对接等活动(至少1次)取得明显成效。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发展局、镇(街道)做好配合

2.创建期内,辖区建立了人民银行、市场监督、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使用“征信”字样行为的,得1分;积极清理名称或注册范围含“征信”字样但不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取得较好成效的,得1分;积极打击假借“征信”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的,得1分。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征信”机构清理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道)做好配合

十六、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控(10分)

3.创建期内,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得3分;辖区内出现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得0分。如: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区域担保圈风险、产能过剩行业债务风险等;出现风险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迅速转移、传染和扩散。辖内金融机构发生影响较大的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同业违约等风险事件,如严重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或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等情况。

辖区内不出现重大区域金融风险。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牵头,区财政局镇(街道)做好配合



附件3

双公示”承诺书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现郑重承诺:

一、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表达;

二、提供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合法、准确、有效,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负责;

三、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

四、同意将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聊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合规应用。      



XX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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