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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 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4-21
2023-04-21
聊江管办〔2023〕3号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有效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3〕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区本着坚持精准定位、完善银担合作机制、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原则,创新财政与金融协同支农支小,全面开展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区党工委副书记及分管金融、财政工作的区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区财政局、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专班下设两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推进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成员由区财政局、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区经济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分管同志组成。
(二)银企合作组:由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宣传推介我区普惠金融贷款项目的对接,协调银行机构加力提效。成员由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辖区各农商行支行负责同志组成。
三、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聚焦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 80%以上。〔牵头单位: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责任单
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二)完善银担合作分险机制,优化银担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担合作,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并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风险分担协议,原则上银行金融机构承担不低于 20%的风险责任。并加快与驻聊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对接,确保今年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优化银担合作局面。〔牵头单位: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对市级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划分为代偿率小于 1%、1%—3%、3%—5%、5%—8%(含)四档,分别按照担保代偿额的100%、80%、60%、50%补偿;代偿率超出 8%的部分不予补偿。落实担保费补贴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且符合条件的单
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以下、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 1%的融资担保业务,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担保费补贴,我区参照上级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量化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各镇(街道)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总量占比,同时参照信贷规模,确保完成 2023 年上级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区财政局;责任单位:昌信担保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定期召开专班成员会议,对担保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开展督导,统筹协调解决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相关问题。
(二)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区镇(街道)协同联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三)建立常态化协同宣传机制,打通为企、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走访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将政策宣讲到位,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政策落地落实。
附件: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高 峰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高恒业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武尚田 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李 艳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
许志华 区财政局局长
姜振涛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海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安童 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局长
裴文雁 区金融监测服务中心主任
郭 壮 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高志骞 湖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建泉 李海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温延峰 于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窦维林 朱老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许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印发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作用,国务院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省、市两级高度重视,围绕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陆续出台了《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5号)、《关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3〕2号)。为推动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度假区财政局制定了《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征求了各镇(街道)及有关区直部门意见,组织完成会签。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5号)
(三)《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区本着坚持精准定位、完善银担合作机制、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原则,创新财政与金融协同支农支小,全面开展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组织保障。成立了综合协调组和银企合作组。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一是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加强与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聚焦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担合作,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并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风险分担协议,原则上银行金融机构承担不低于20%的风险责任。并加快与驻聊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对接,确保今年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优化银担合作局面;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对市级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划分为代偿率小于1%、1%—3%、3%—5%、5%—8%(含)四档,分别按照担保代偿额的100%、80%、60%、50%补偿;代偿率超出8%的部分不予补偿。落实担保费补贴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且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业务,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担保费补贴,我区参照上级政策执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二是密切协作配合;三是建立常态化协同宣传机制,打通为企、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
联系人:经建科 张玉婷
联系电话:0635-710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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